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高效公正的司法裁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展现司法为民的宗旨和公正司法的理念。
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本是昔日恋人。2023年年初至2024年9月,被告以生活需要为由向原告多次借款。出于信任,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将款项转给被告,未签订书面借条,仅留存转账记录。被告在偿还部分款项之后,拒绝偿还剩余款项。多次催讨无果后,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本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孙颖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发现本案难点在于送达。最初被告不接电话,拒收邮件。孙颖法官与书记员到社区入户均未找到被告。后通过原告提供的线索,孙法官来到被告工作单位向其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
考虑到本案事实较为清晰,但因缺乏书面借条,证据存在一定瑕疵,且双方当事人曾是恋人,孙法官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尽力帮助双方消除隔阂。在调解过程中,孙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出发,向被告阐明原告现阶段因身体原因急需钱治病以及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安抚原告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经过孙法官多次沟通和调解,被告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认借款事实,并表示愿意积极还款。最终,在孙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即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结案后,原告向孙法官赠送了锦旗,感谢孙法官的细致调查和耐心倾听,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此次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与高效,亦彰显了司法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