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给主播打赏2万元,父母能追回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3 09:14:00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6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孩子一时冲动给主播打赏2万元,父母能追回吗?儿童在商场游乐区玩耍,摔伤谁来赔偿?孩子在幼儿园被打伤,幼儿园要担责吗……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未成年人维权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纠纷,未成年人应该如何维权?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支招。

13岁男孩冲动打赏2万元,父母能追回吗?

近日,翔安区大嶝街道居民郑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他的儿子小郑刚满13周岁。前几日,小郑用父亲手机在某平台观看直播,一时冲动,利用曾在郑先生网购时看到的付款密码,私自给主播打赏2万元。事后,郑先生才发现。他咨询说,这种情况能追回打赏吗?

对此,村(居)法律顾问王志祥律师认为,郑先生的儿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万元的打赏与其年龄、智力并不相适应,且并未经郑先生同意或者追认。因此,郑先生可以申请平台主动退还或者起诉平台要求退还。

儿童在游乐区玩耍,摔伤谁赔?

翔安区凤翔街道居民许先生的儿子在商场儿童游乐区域玩耍时,因该位置有一处半个台阶高的装饰台,其儿子奔跑中不慎被装饰台绊倒摔伤,花费了四千元医疗费用。许先生咨询说,这种情形商场要不要承担责任?

村(居)法律顾问周智聪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经营管理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应具有危险性、威胁人身安全,对潜在的危险程度不高的风险也应尽到提醒告知义务。本案中,商场就装饰台这类潜在风险或危险程度不高的危险源未设置警示标识,应承担侵权责任。司法实践中,如果商场违反警示义务、保护义务、救助义务,一般法院会判商场承担一定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被打伤,幼儿园要担责吗?

翔安区刘女士咨询说,其孩子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打伤,幼儿园有责任吗?

村(居)法律顾问林秉哲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上幼儿园的小孩在园发生伤害,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园方有证据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律师建议,与幼儿园沟通、协商,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同时,保留、收集相关证据。如对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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