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王师傅在桐乡宏源路上做猪肉生意,跟菜场的老板们都很熟悉,4月份有个钱老板找来,说女儿结婚,叫王师傅去菜场采办各种食材。

王师傅说,这钱老板女儿的酒席排场非常大,吃喝三天,一共搞了多达252桌,每桌28道菜,需要的蔬菜、海鲜、肉类羊肉、调料等等,都是厨师写的菜单,他再根据菜单去采购,东西送过去以后,钱老板那边有人当场称分量和验货。

王师傅说,东西都是往好的买,大青蟹、澳洲龙虾、红毛蟹、大基围虾、东星斑、帝王蟹、斑基虾等等,一共花了52万,送去那三天也没跟他说东西有什么不对,也是没想到,事后他上门去讨钞票,钱老板翻面孔了。
记者了解到,这个钱老板是开公司的,王师傅找过去,钱老板拒绝见面,说已经把事情全权委托给公司一个所谓的赵总。
赵总说,钱老板认为海鲜太贵了,要求王师傅去找各家摊位老板,把老板们的海鲜品类进货单成本价都拿出来,再根据进货单的价格每斤加20。王师傅一听头都大了,当天食材几十上百种怎么去问?再说各家摊位的老板怎么可能会把成本价告诉你呢?

记者提出,让钱老板先把没有争议的部分,也就是十多万的猪肉钱先付掉,这个钱是王师傅有转账记录,赵总请示过后同意了。也是没想到,事后钱老板这边又反悔了。

△钱老板
节目播出后,王师傅给记者打来电话,他按要求把海鲜采购原单拿去给钱老板了,结果钱老板意思王师傅找媒体曝光了,让他们丢脸了,这个钱就没办法支付了。
目前王师傅已经请好了律师,准备打官司讨钱。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钱老板与王师傅之间存在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由王师傅帮忙购买婚礼用海鲜,王师傅接受委托并完成采购、交付行为,食材用于婚宴且婚宴顺利举办,表明王师傅在代理权限内完成了采购符合要求食材的主要义务,其代理行为对钱老板发生效力,钱老板理应支付费用。
钱老板以“价格虚高”“质量不行”为由拒付,却无法提供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他应证明王师傅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同期价格、存在欺诈或恶意串通等,否则其主张不成立。同时,要求王师傅提供供货商“成本底单”,侵犯了第三方商业秘密,且无法律依据,王师傅提供采购单据已尽到说明义务。王师傅提供采购原单后,钱老板以“曝光丢脸”为由拒绝付款,该理由与交易本身无关,属恶意拖欠。
若觉得价格不合理,应当在采购前明确预算及价格范围,或在验货时对高价食材提出质疑,与王师傅共同核对市场报价。而非在食材消耗完毕后单方面要求变更结算方式。
如果钱老板坚持拒付,协商不成的,王师傅应当收集采购单据、验收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后,可以提起诉讼。钱老板需承担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及赔偿损失等责任,逾期不还将影响自身商业信誉。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