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公积金怎么处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0:07:50    

在医疗期内,职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处理如下:

正常缴纳:

职工病假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仍由所在单位正常缴纳。

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疾病救济费: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具体标准根据连续工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综上所述,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并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建议职工在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保持沟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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