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监察机关主要包括 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
是最高级别的监察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察工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等设立的监察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专门从事监察工作的机构,例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各中管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这些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的公职人员。
综上所述,监察委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各中管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