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委托书亲笔签名加盖私章);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单位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
提交申请
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并根据文件重要性进行逐级批复。
审批过程
公安机关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印章审批回执》或刻制印章通知单;
对于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还需有上级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刻制印章
持《印章审批回执》到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
印章在备案后方可使用。
领取印章
携带收据到刻章店领取已刻好的印章。
备案
建议将新刻制的印章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以防假冒。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具体流程和要求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或使用印章。如果印章遗失、被抢或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