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姻的举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医疗机构证明
获取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各项检验报告书,证明对方存在生理缺陷。
对方自认
通过录音、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收集对方自认存在生理缺陷的证据。
注意,电子形式的自认需要公证,并且不能是在胁迫下做出的。
沟通记录
收集并保存双方就无性婚姻状态进行的沟通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等。
证人证言
邀请亲朋好友提供对夫妻之间无性生活状况的观察和理解。
心理或生理健康问题证明
如果无性婚姻导致了心理或生理健康问题,相关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程序中的证据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协议、子女抚养协议等法律文件也可作为证据。
调查取证
通过律师或有关机构调查获取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
在不方便取证的情况下,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
请确保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对方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