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使用医保卡,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挂号
在挂号时,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医保卡,并缴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请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
就诊
在就诊时,需要向医生主动出示医保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取药缴费
在取药或缴费时,请将医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相关工作人员。这样,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报销
持医保卡就医后,患者只需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急诊未带社保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或补换社保卡期间,患者需要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查询与补换
查询社保卡政策和卡内信息,可以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或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查询。如果需要补换社保卡,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药店购药
在医保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时,可以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但需注意医保卡内余额是否充足。如果余额不足,需要现金补足。
住院结算
在定点医院住院时,患者需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出院时,医院会到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承担三分之一的费用,即个人自费部分用个人账户支付,综合报销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在北京使用医保卡。请确保在就医过程中妥善保管好相关单据,以便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