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个人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居委会审查
居(村)委会对申请者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意见后上报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初审意见。
县民政局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领取低保金
经批准的家庭,凭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公示和公布
居(村)委会应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信息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