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报工伤,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集证据
劳动者应尽快收集与工伤有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与公司协商
劳动者可以主动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不给报工伤的原因,并提出自己的诉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避免情绪化的争吵。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公司改正。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也可以自己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一般为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在申请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据。
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权途径,并委托律师代理自己进行诉讼。
具体参考法律法规如下: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同时,对于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通过以上步骤,劳动者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