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如下: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职工失业之日起3日内,用人单位需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在15日内报送给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职工需在失业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准备申领材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户口簿》
《身份证》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
银行卡
选择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下载“河北人社”APP,选择标准版,点击“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服务”-“失业金的申领”,按照要求操作即可。同时,也可以访问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失业保险待遇统一申请入口进行自助申领。
线下申领:失业人员可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审核与发放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的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领取期限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具体期限可参照相关法规。
建议选择线上申领方式,方便快捷,同时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完成失业保险金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