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小饭店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名称预先核准
向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饭店名称。
健康证明
负责人需有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营业执照
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等,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
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
在当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
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所在地主管环保局办理,主要涉及噪音和排污问题。
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行业管理登记、物价审核、酒类经营许可证、市容管理审批等。
税务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后,向税务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银行开户
办理银行开户,以便进行转帐、结算等业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或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